通用工具的管理

通用工具是指机械加工中使用的量具、刃具、磨具磨料、五金工具、金刚石及其制品、硬质合金刀片等。规范和加强通用工具的管理,有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,是实现企业技术进步、提高管理水平的有力保证。通用工具管理的目标是满足科研、生产需要,保证产品质量,提高生产效率,降低产品成本。

1 通用工具的管理原则

  1. 应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,并利用价值工程原理,根据需要合理选择工具,尽可能降低工具的库存和消耗,加速现金流量周转,提高经济效益。
  2. 应适应工具更新换代的需要。我国加入WTO后,市场竞争更加激烈。为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,必须充分发挥工具的使用效率并延长其使用寿命。
  3. 应积极引进激励竞争机制和“以人为本”的技术经济管理方法。
  4. 应有利于采用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,促进工具技术进步,为与国际接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

2 通用工具管理的工作程序及控制要求

  1. 采购
    1. 采购人员应了解和遵守国家的物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,遵守职业道德,注意提高个人政治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。
    2. 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计算机技术开发和应用工具管理程序,实施“采购必比价,比价需公开”的原则,使采购工具的过程(询价、比价、定价)始终处在可控状态,避免“暗箱操作”的欺诈行为。
    3. 采购人员应依据进货计划,视用途的轻重缓急,有步骤地安排好采购、催交工作,做到进展情况心中有数,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。
    4. 采购人员自行提货的通用工具应认真检查工具的型号、规格、技术条件、质量证明(或合格证)、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;到厂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(填写入库单,与质量证明一并移交给主管待检员,并检查签收)。
    5. 在外采购人员应服从指挥,不得擅自行动。回厂后,除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外,应按财务有关规定及时报销差旅费和货款。
    6. 对在外采购人员提出的业务或技术问题,主管领导应及时、准确地予以答复。
  2. 验收
    1. 凡进库的通用工具,一律由验收人员负责拆箱验收;若验收人员因公外出,应指定专人负责。
    2. 工具进库时,应首先进行外观检查;检查包装是否损坏,若出现散包损坏工具,应速向领导汇报,并及时与运输部门联系。
    3. 出现散包缺数或工具损坏,且属于运输方责任的,应及时督促运输部门与车站货运站联系解决。
    4. 外观检查合格后,凭对方发票进行核对(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合格证、无锈蚀、无缺件)后方可入库;若有差错,应及时与对方联系解决。
    5. 万能量具外观检查合格后,应及时启封送计量部门复检;合格品领取使用合格证交保管员签字入库;不合格品应及时与生产厂联系调换、退货手续。
    6. 建立拆箱、送检、入库交接手续和原始台账,以便复查。
  3. 油封
    1. 进库量具(包括自制量具)外观检查合格后,交油封间启封,然后交计量部门进行复检,开出使用合格证后返回重封;合格量具领取使用合格证交保管人员入库,不合格品交有关人员办理退货手续。
    2. 凡油封到期的库存量具需进行重封,重封时应事先由保管员和油封工提出重封计划,然后按计划规定日期进行重封后办理入库手续。油封的有效期为半年,每半年抽查库内刃具的30%左右,以防止出现锈蚀。
    3. 检定不合格的工具应及时重封后交验收人员办理退货、换货手续。
    4. 油封人员应严格按油封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油封时应注意油料的质量和标号,以保证油封质量。
    5. 大力推广先进的防腐防锈工艺,不断提高工具的油封质量,以保持工具的良好状态。
  4. 保管
    1. 努力开展工具的科学管理工作,坚持日清、月结、循环盘点制度,努力做到四定性(排、架、层、格),四化(摆放五五化、存放系列化、保管标准化、安全卫生经常化),四清(账清、物清、资金清、质量清),三相符(账、物、卡)。
    2. 工具入库时应认真查对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精度、合格证等是否相符,经核实后方可签字上架入库。
    3. 对新购工具的拆箱、启封、送检、入库及财务结算等应符合手续,做到入库工具五清(账清、物清、手续清、结算清及质量状况清)。
  5. 领用
    1. 通用工具的领用是以配备定额、周转定额和消耗定额为依据,根据财务控制的资金限额,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,一般不需报计划,但有下列情况应向通用工具库报计划:
      1. 生产任务大、品种增多或机构变动,原有工具确定周转不开者,于年终盘点后报第二年新增工具计划。
      2. 新品试制或新品生产需领用的工具,应提前一季度报新品工具计划。
      3. 临时急需,而本单位过去没有领用的常用工具,应提前一个月报临时计划。
    2. 凡各单位新增人员和设备需增加工具时,凭工种调令和机床调拨单按配备定额,由工具室负责到通用工具库办理领用手续。
    3. 领用工具时,应坚持“报废领新”,即由工具员填写”通用工具领报单”一式四份,凭工具台账,按规定时间经技监员报废后到通用工具库办理领用手续。
    4. 凡从通用工具库领出的工具,均应对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附件及入库合格证等进行当面清点,如确定因质量差而无法使用时,应由通用工具库负责处理。
  6. 发放
    1. 根据计划员审批工具领报单发放工具,若料单不全、规格不全及金额不符等,保管员有权不发。
    2. 发放工具时应复核料单和实物是否相符,防止差错,消灭盈亏;领用工具时不得进入库房,领用的工具应严格仔细查对。
    3. 领报工具单应认真填写单价、金额、数量,由总库保管员核准签收。
    4. 摆放工具的柜、架、层、格及地面应保持整洁,严禁烟火。
  7. 修理、修磨
    1. 修理
      1. 凡能修复使用的工具,由工具室保管员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修理,送修时应填写委托单,取回时应登记签收。
      2. 不能修复使用的工具,经技监室核准后方可报废。
    2. 修磨
      1. 修磨部门应积极开展万能量具修磨、刃具刃磨、砂轮改制和金刚石焊接等工作。
      2. 使用单位从工具部门通用库所领万能量具应将入库合格证(或合格证明书)换取使用合格证并予以标识后方可使用。
      3. 凡在生产线上使用的万能量具,必须按送检制度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,以确保传递精度,不合格量具应及时送修或报废。
      4. 万能量具正常使用磨损后,由使用单位的工具室持计量部门出具的“量具修理单”或携带“工、量、刃具送修委托单”送量修部门修理。
      5. 刀具切削刃磨损变钝后,可由使用单位工具室填写”工、量、刃具送修委托单”,直接送修磨部门进行刃磨。
      6. 凡由工具部门通用库供应的砂轮需要改制时,由使用单位工具室提出,经通用库同意后可予改制;但由标准砂轮改为非标准砂轮时,工具室必须填写“工、量、刃具送修委托单”。
      7. 对在用的金刚石工具未露出2/5的面积时,使用单位应及时送焊,由工具室填写“工、量、刃具送修委托单”,携带金刚石卡片送工具部门的焊接间,双方应作原始记录。
      8. 凡属非正常损坏(摔、碰、缺件、锈蚀等)的工具需送修时,首先经工具部门技监室审签后,修理单位方可接收(金刚石每次焊接磨损超过50 号以上者也在此列)。
  8. 报废
    1. 通用工具的报废。由使用单位工具室持工具台账并填写“通用工具领报单“一式四份,经工具部门技监室审核报废后到通用库换领。
    2. 万能量具的报废。凡属正常使用磨损的量具,一律凭经工具部门量修工段签署的报废单办理;对非正常损坏的量具,经量修工段检查,确认无法修理者,方可办理报废,送工具部门技术监督室按工具赔偿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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